JBL Flip 6 便攜式防水無線藍牙喇叭 [9色]
  • 您的冒險之旅。您的美妙音樂。得益於雙向揚聲器系統,包括經過優化的跑道形驅動器、單獨的高音揚聲器和兩個澎湃有力的低音輻射器,個性張揚的 JBL Flip 6 帶來震撼有力、清晰逼真的 JBL Original ProSound 音效。
  • 這款音箱音效震撼,而且易於攜帶,採用防水防塵設計,無論在何種天氣下都可隨身攜帶。
  • 電池續航時間長達 12 小時,您可追隨音樂的腳步,讓派對持續一整天或一整晚。
  • 通過 PartyBoost 連接多個相容揚聲器。
  • Flip 6 有多種炫酷顏色可供選擇。
出貨方式 送貨
定價 HK$998
價錢 HK$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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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介紹

功能和特點

更加震撼有力的音效
  • JBL Flip 6 雙向揚聲器系統可發出震撼有力、清晰悅耳的聲音,讓您感受靈動節拍。跑道形低音揚聲器提供出色的低頻和中頻音效,而單獨的高音揚聲器則帶來清晰悅耳的高頻音效。Flip 6 還搭載經過優化的兩個無源輻射器,帶來渾厚低音,並可使用 Harman 的高級演算法進行微調。
IP67 防水和防塵
  • JBLFlip 6 具有IP67 防水和防塵性能,無論您要前往何處,均可隨身攜帶。
12 小時連續播放
  • JBL Flip 6 一次充電可播放長達 12 小時。
個性張揚的設計
  • 兼具渾厚音效與張揚設計。這款單品音效震撼且易於攜帶,適合任何個人風格。垂直或水準放置均可,各種鮮豔的顏色任您選擇。
讓PartyBoost 帶您盡情領略音樂的樂趣
  • PartyBoost讓您可將兩個相容PartyBoost 的 JBL 揚聲器配對以打造身歷聲效,或連接多個相容PartyBoost 的 JBL 揚聲器,全力為派對助陣
JBLPortable 應用程式
  • 使用JBL Portable 應用程式,享受極致的聽覺盛宴。直接從手機上獲取更新和產品支援。然後解鎖功能,放大音訊,或調整低音,以完全控制音效。
USB 充電保護
  • JBLFlip 6 提供USB-C 充電保護。這意味著,如果接頭檢測到水、鹽或任何其他化學品,便會發出提示,提醒您拔出插頭。
無線Bluetooth® 藍牙播放
  • 可通過無線方式將多達2 部智慧手機或平板電腦連接至揚聲器,然後輪流播放令人傾倒的 JBLOriginal Pro 音效。
環保包裝
  • JBL 致力於打造更環保、對地球更友好的包裝。Flip 6 採用可回收紙盒包裝,內託盤也不例外。塑膠吊牌的再生成分比例超過90%,外層採用大豆油墨印刷。

 


產品規格

  • Bluetooth® 藍牙版本:5.1
  • Bluetooth® 規範:A2DP 1.3, AVRCP 1.6
  • 單元:45 x 80 mm 低音揚聲器 /1.75 x 3", 16 mm 高音揚聲器 / 0.6"
  • 輸出功率:20W RMS(低音揚聲器)、 10 WRMS(高音揚聲器)
  • 頻率響應範圍:63 Hz – 20 kHz
  • 信噪比:> 80 dB
  • 電池類型:鋰離子電池 17.28 Wh(相當於 3.6V/4800mAh)
  • 電池充電時間:2.5 小時 (5V / 3A)
  • 體積(寬 x 高 x 厚):178 x 68 x 72 mm / 7.0 x 2.6 x 2.8"
  • 淨重:0.55 kg / 1.21 lbs
保養
  • 原裝行貨
  • 12個月代理保養
  • 7日內有壞包換購物保障 (不包括人為損壞並須要保留完整包裝)
優惠條款及細則

請仔細閱讀本文,因本文所述均為有關閣下權利及義務的重要資料,及適用於閣下的限制及有限責任條款。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歧異,則以英文版本作準。


本合約包括閣下向我們購買攝影、影音、家居娛樂用電子及╱或相關或周邊產品或相關服務時實行的條款。閣下確認已閱讀並完全知悉及同意該等條款的內容,並在落實訂單購買產品╱服務時,表示同意及接受此等條款的約束。

Foco可能不時修訂此等條款。因閣下受到該條款的約束,所以閣下應不時查閱此等條款。

1.銷售及購買:

Foco及客戶須遵守本合約,以作產品╱服務銷售及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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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產品╱服務訂購均須在Foco接納後方為作實。該等訂購接納與否均由Foco自行決定。

當Foco將其接納有關訂購的通知發送給客戶時,本條款則會構成合約。訂購一經Foco確定接納,將不能取消。

Foco只會接納由年滿18歲的香港居民提出及送貨至香港境內的訂購要求。

3. 價格及付款:

產品╱服務價格及送貨費用(如有)應為客戶訂購當日於本網站刊出的價格表所列明的價格。

客戶須以其本人之信用咭支付產品價格及送貨費用(如有)。於本網站訂購時,

客戶須於訂購表格內註明其有效的信用咭號碼(只接納VISA咭及萬事達咭)。

Foco 會向發咭機構核對信用咭的資料。如Foco接納有關的信用咭付款,Foco可能會根據第3節所述發出接納訂購通知,當發出該接納訂購通知給客戶時,客戶須支付有關費用。

除另有明確註明外, 所有產品售價均以港元為報價貨幣。

以信用卡付款之交易,所有因外匯匯率波動所致之差價,及/或發卡銀行所收取之任何其他費用(不論原因為何)均由客戶承擔。

4. 送貨 (只適用於產品購買):

Foco會盡力為客戶安排將產品送往客戶於訂購表格內指定的送貨地點(只限香港境內指定地區),惟Foco會就每張訂單向客戶收取送貨費用。送貨指定地區及現時的送貨費用已於本網站"送貨服務"部份刊出。Foco保留隨時修訂任何服務條款(包括但不限於送貨指定地區及送貨費用)的權利,且不作事先通知。在任何情況下(包括但不限於更改送貨方式),在客戶確認訂單後,所有送貨費用均不獲轉讓、退款或轉換為金錢或產品。

為保障客戶利益及保存完整送貨紀錄,Foco職員會在交貨時要求收貨人或其已授權之收貨代表出示:

其香港身分證正本(或其他Foco接受的身分證明文件)

於是次購物使用之信用咭 (或有關信用咭正面之副本)

填妥的授權代領書(如適用)及其他有關文件,

以作查核收貨人身份之用途 ("此等要求")

若此等要求不被接納,Foco保留權利 拒絕提供送貨服務或送交產品。

Foco所提供的所有送貨日期只為預定而尚未作實,此日期的提供並不構成合約的一部份。不論在任何情況下,Foco均不會負責因遲延送貨或未能送貨而造成的成本上漲、利潤或商譽損失或其他任何特殊的、偶爾的、直接或間接發生的、或後果性的損失。

若在產品已有足夠貨量供客戶提取,而客戶未有在收到貨品抵逹指定取貨地點通知後之90天內接收該產品或其任何部份、或客戶未能提供送貨時所需的適當指示、文件、使用許可、同意或授權,Foco將取消該訂單及沒收全數已付金額而不作預先通知。

客戶同意Foco無須就該取消訂單及客戶之任何損失負責。

5. 接受 (只適用於產品購買):
除非客戶在送貨後7天內以電話、傳真或電郵通知Foco另有指示,並Foco在客戶發出通知後7天內已書面回覆收妥通知,否則會視客戶已接受該產品為操作正常及符合合約所訂

6. 所有權、損失風險及損壞 (只適用於產品購買):

不論收件人是否客戶本人,產品的所有權、損失風險及損壞會在產品送達至客戶於訂購表填寫的地址並由接件人接收時,一併轉由客戶承擔。惟任何軟件產品的所有權均屬於有關特許人擁有。

7. 電話支援 (只適用於產品購買):

非由Foco許可使用或生產的軟件或硬件產品均不設電話支援服務。若客戶需要有關支援 ,應個別聯絡該等軟件或硬件產品的有關生產商或特許人。

有關電話熱線服務的詳情可詳列於有關支援服務的網頁內。

8. 有限保用 (只適用於產品購買):

在送貨日起計一年或另有註明的期限內("保用期"),Foco保證產品之物料及工藝質素沒有缺陷,及符合產品的個別生產規格要求。惟本有限保用不適用

9. 責任限制:

不論在任何情况下,任何一方無須就因履行或未有履行合約或因根據此等條款提供、履行或使用任何銷售的貨品或提供的服務而造成任何間接的、特殊的或後果性的賠償,向另一方面負責(無論該等賠償是否因違約、違反保證 、疏忽所致)。除任何一方因其本身疏忽所致的傷亡而須負上的責任(該等責任不會獲任何條款所限制),任何一方均無須 負責任何間接或懲罰性賠償或第三者向另一方提出的申索(若合約中另有指明則除外)。

10. 重要部份:

產品不能用作生命維持系統的重要部份,或用於可合理預測到執行失敗而導致使用者或他人受傷的情况。

11. 更改:

Foco可能會隨時更新、修訂或中止提供產品及╱或其周邊產品或相關服務,及╱或本網站列為尚有供應的產品╱服務之價格。因此,客戶同意,於裝運的產品╱提供的服務與宣傳品(廣告、產品目錄、資料單張)上形容的產品可能有所更改。所有訂單均按照此等條款而獲接納,而此等條款會代替於Foco網站或其他地方刊登的其他條款,及推翻任何由客戶提出或於交易過程中提供的其他條款。

12. 轉售:

客戶同意及保證購買產品╱服務的目的只作客戶私人用途,而非作商業轉售。若客戶違反或Foco有理由懷疑客戶違反此等保證,Foco有權拒絕客戶的訂購要求。客戶不得從產品拆除零件以作轉售。

13. 不可抗力:

任何因天災、火災、水災、意外、暴亂、戰爭、政府干預、禁運、罷工、勞工問題、儀器故障、或其他超出Foco控制範圍的原因導致或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義務,Foco均不會負責。產品及零件供應量視乎存貨量而定,如貨量不足時,Foco可自行分配銷售額/送貨量/維修/換機安排

14. 豁免╱失效:

Foco未有強烈要求嚴格執行此等條款,並不應視Foco放棄其權利及補償要求。若法庭裁定合約中任何一項為不能强制執行,其他條款仍會維持有效。

15. 適用法律:

本合約乃根據香港法例作詮釋。若有任何爭議,則以香港(即收到及╱或呈交客戶訂購要求的地點)法院為非專屬司法權管轄,並以本合約之英文版本為準。

16. 標題:

每節的標題只為便於參考之用,並不構成條款或合約的一部份,亦不應造成任何解釋或推斷。

17. 整體合同:

此等條款不可更改、補充或附加其他聲稱已獲雙方同意的文件以作修改。任何意圖補充或修改本文件或呈交任何根據附加或更改條款而作出的訂購要求均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