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細則
支付費用後,代表客戶同意授權 開有限公司『 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牌照 』 編號 TC006511
處厓申請及處理公司相關事宜 。

地址使用條件及細則繳費注意
1. 收件條件
(a) 不接受非信函包裹
(b) 不代付任何郵資
(c) 不代領任何郵件/信函
(d) 不代開/掃瞄,如收件資訊不清,本公司將跟據情況打開。
(e) 信件每月約7號寄出 – 上限3個月未有收件或回覆者 (退回相關信件)
2. 發件
(a) 只提供順豐到付,客戶需提供收信地址(保密)或順豐智慧櫃號碼
(b) 不提供郵局掛號
(c) 需提早通知及得到確認才可上門取信
3. 通知
(a) 每月
(b) 如有急件可致電通知及查詢


注意事項

(a) 任何因個人或公司理由所引起之法律問題,本公司並不會因提供地址而負責。
(b) 本公司不接受任何因個人或公司理由引起之包括但不限於法律訴權/借貸等信函,經本公司發現及通知後,本公司有權取消/終止服務並且不作退款,並且保留因包括但不限於法律訴權/借貸等追討損失。
5. 填妥並簽署申請表後,需連同以下證明檔與申請表一併電郵/郵寄至本公司:
(a) 如屬自然人: 所有申請人之身份證及住址證明
(b) 如屬法人團體: 公司註冊證明書、公司記錄冊及商業登記證副本
6. 成功遞交所需申請文件後本公司將檢查申請表內資料並進行公司查冊,公司使用後將電郵報價單給閣下,完成付款手續後需將有關付款證明電郵/傳真/郵寄至本公司。本公司確認收到相關款項後服務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