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養條款
1. 保養有效年期由成功送貨閣下收到床褥的日子起計為準10年。顧客須於保用期內出示由本公司或其授權經銷商出具的全部有效銷售發票正本購買文件,方可享有保用服務。
2. 本品質保用範圍包括:床褥系列之彈簧、床褥內部框架,於生產過程中所引致的結構性問題。
3. 本品質保用範圍不適用於以下情況:
• 床褥曾以不正確的方法貯存或組裝,經不適當地使用、濫用、誤用、更改用途,或經不正當的清潔方法或清潔液處理;
• 床褥的正常耗損、身體壓痕、割痕、不當的屈折,或因撞擊、彈跳、意外引致的損壞;
• 床褥因放置於呎碼不符或欠承托力之床架如排骨架或網底架等所引致的損壞;
• 因不正當搬動而引致的曲折和損壞;
• 床褥受到任何外在因素而損毀,例如陽光下曝曬、濕氣、灰塵、塵蟎等問題;
• 因身體下壓所產生少於一吋半的輕微下陷;
• 個人軟硬喜好及因顧客疏忽而造成的尺碼誤差;
• 未能提供由本公司或其授權經銷商出具的有效銷售購買發票正本;
• 特價陳列品
• 已損壞的床褥把手
4. 如閣下的床褥因彈簧及床褥內部框架引致結構性問題,並附合本保養證列名的保養條件,保養期內首兩年免費其後提供有條件折舊保養。 更換床褥費用如下︰(公司保留最新訂價權)
第三年 最新折實價之30%
第四年 最新折實價之40%
第五年 最新折實價之50%
第六年至第十年 最新折實價之60%
5. 保養範圍不包括回收及發送產品所引致的一切運輸費用。
6. 保養範圍只包括提供維修或代換服務, 並由本公司全權決定維修或代換服務。 更換產品的保養有效期仍然以原產品的成功送收貨日期起計
7. 如需上門檢查,於閣下保用期開始收到床褥的日子起計首3年內則免收費用;其後,每次收取上門檢查費用為$250。
8. 更換產品可能會因為停產或供應而選用相同或近乎相同的其他型號代替
9. 如中英文版本如有差異,概以中文為準。
保養條款及服務只適用於香港及澳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