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控制人登記(SCR)

公司的重要控制人包括:

「須登記人士」,即對該公司有重大控制權的自然人;及「須登記法律實體」,例如:對該公司有重大控制權,並為該公司的股東的某公司。

確定重要控制人身份,只需符合以下五個條件中的其中一項:

1.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25%以上的已發行股份;或如該公司沒有股本,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分攤該公司25%以上的資本或分享該公司25%以上的利潤的權利;

2.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25%以上的表決權;

3.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委任或罷免該公司董事局的過半數董事的權利;

4.該人有權利或實際上對該公司發揮或行使重大影響力或控制;

5.該人有權利或實際上對某信託或商號的活動發揮或行使重大影響力或控制,而該信託或商號並不是法人,但該信託的受託人或商號的成員,就該公司而言符合首4個條件中的任何1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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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r.gov.hk/tc/legislation/scr/faq.htm
重要控制人登記冊

重要控制人登記冊須載有的內容,其中包括:重要控制人的所需詳情及公司的指定代表的聯絡資料。

有關詳情包括:如屬重要控制人
  • 姓名/名稱

  • 如屬須登記人士-

    • 通訊地址、身分證號碼(如沒有身分證,該人所持有的護照的號碼和簽發國家)

  • 如屬須登記法律實體(例如公司)-

    • 法律形式、註冊編號、成立為法團的地方(管限該實體的法律)及註冊辦事處地址

  • 成為重要控制人的日期

  • 對公司的控制的性質

如屬指定代表

  • 姓名/名稱

  • 聯絡資料

優惠條款及細則
支付費用後,代表客戶同意授權 開有限公司『 信託或公司服務提供者牌照 』 編號 TC006511
處厓申請及處理公司相關事宜 。

地址使用條件及細則繳費注意
1. 收件條件
(a) 不接受非信函包裹
(b) 不代付任何郵資
(c) 不代領任何郵件/信函
(d) 不代開/掃瞄,如收件資訊不清,本公司將跟據情況打開。
(e) 信件每月約7號寄出 – 上限3個月未有收件或回覆者 (退回相關信件)
2. 發件
(a) 只提供順豐到付,客戶需提供收信地址(保密)或順豐智慧櫃號碼
(b) 不提供郵局掛號
(c) 需提早通知及得到確認才可上門取信
3. 通知
(a) 每月
(b) 如有急件可致電通知及查詢


注意事項

(a) 任何因個人或公司理由所引起之法律問題,本公司並不會因提供地址而負責。
(b) 本公司不接受任何因個人或公司理由引起之包括但不限於法律訴權/借貸等信函,經本公司發現及通知後,本公司有權取消/終止服務並且不作退款,並且保留因包括但不限於法律訴權/借貸等追討損失。
5. 填妥並簽署申請表後,需連同以下證明檔與申請表一併電郵/郵寄至本公司:
(a) 如屬自然人: 所有申請人之身份證及住址證明
(b) 如屬法人團體: 公司註冊證明書、公司記錄冊及商業登記證副本
6. 成功遞交所需申請文件後本公司將檢查申請表內資料並進行公司查冊,公司使用後將電郵報價單給閣下,完成付款手續後需將有關付款證明電郵/傳真/郵寄至本公司。本公司確認收到相關款項後服務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