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細則
<3天更換產品保障及細則>

如發現產品品質不合符生產標准,必須要在收貨後3天內完成以下程序,更換產品方有機會生效:
  • 可請不要填寫及遞交保用書
  • 自攜產品 (出示有效發票、收據)到官方維修部檢查及領取已蓋印的驗機紙,証明並無人為損壞
  • 自攜產品到本公司更換產品

<更換產品須知>
  • 必須出示有效發票、收據
  • 完整包裝 及 未填寫保用書
  • 無任何損毀及刮花痕跡
  • 收貨後3天內自攜產品到本公司維修中
  • 如適用 顧客必須將購買時所附送之贈品一併退還,否則我們將需要扣除該贈品的價值。